專利申請疑難解答
專利是我國知識產權類型的一種,對公司和個人都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例如,持有人可以利用專利的專利權,進行出售、轉讓、授權以及質押等方式,為自己間接帶來利益。而公司也可以使用該項專利,投入到產品的生產中去,讓自己的核心研發(fā)技術獲得法律上的保護,直接得到專利帶來的好處。除此外,在申請過程中,專利還有一項優(yōu)先權可以給申請人帶來一定的好處。那么如何申請專利優(yōu)先權呢?下面臥濤小編就為大家詳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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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應當在書面聲明中寫明第1次專利申請(首次申請)的申請日、申請?zhí)柡褪芾碓撋暾埖膰摇H绻状紊暾埵窍驀H間組織,例如歐洲專利局、PCT國際局提出的專利申請,還應當寫明受理其申請的國際間組織名稱。書面聲明中未寫明首次申請的申請?zhí)?、申請日及其受理國家的,視為未提出聲明。應當注意的是,根?jù)本條規(guī)定,優(yōu)先權要求必須在申請的同時提出。提出專利申請時未提出要求優(yōu)先權的書面聲明的,其后果是視為未要求優(yōu)先權。
要求優(yōu)先權的第2個手續(xù)是應當在申請日起三個月內提交在先申請文件的副本。申請文件包括請求書、說明書(含附圖)、權利要求書以及外觀設計的圖片或照片等。要求外國優(yōu)先權的,申請人應當提交經該外國受理機關證明的在先申請文件副本。由于申請文件是外文的,國家知識產權局認為必要時可以要求申請人在指定的期限內提交中文譯文。
如果申請人沒有在指定期限內提交在先申請文件副本,視為未要求優(yōu)先權。申請人未按照國家知識產權局的要求在指定的期限內提交在先申請的中文譯文的,視為未提交該申請文件,其結果也是視為未要求優(yōu)先權。要求本國優(yōu)先權的,按規(guī)定申請人也應當提交在先申請文件的副本,但由于國家知識產權局已經存有在先申請文件,所以其副本可以由國家知識產權局制作,直接放人在后申請的文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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